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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在巡察一线引航指路
日期:2018-11-29 09:19:50 来源: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8年11月26日晚,正在攸县市场服务中心巡察的醴陵市委第一巡察组召开临时党支部会议,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

条例学习结束后,大家积极发言:

“《条例》对党支部的工作机制作了明确规定,我们可以有针对性地查找被巡察党组织这方面存在的问题。”

“现在对‘三会一课’的要求很具体,更加有利于我们发现问题了。”

“党支部建设的情况,是评判被巡察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依据,我们要重点关注。”

“《条例》对临时党支部工作也作出了具体要求,我们 一定将临时党支部打造成巡察一线的战斗堡垒

 ……

《条例》总结了党多年以来抓支部建设的成功经验和作法,并以党内法规制度印发,不仅任务明确、责任明晰而且实操性强。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条例》就像及时雨,为巡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

(供稿:醴陵市委巡察组 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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