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03 00:37:15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
为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更好地服务和推动“枫林印象”建设,努力使枫林大道等农村道路成为“优质工程、形象工程、廉政工程”,打造好“枫林印象”,枫林市乡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责任的落实,重视监督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廉洁高效推进用地、道路建设工作。
一、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句话是“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是推进党风廉政工作的保证。乡党委书记高开军公开郑重承诺,本人及亲属不插手工程建设,同时要求乡领导班子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插手工程建设。各标段指挥长不仅要肩负工作落实,也要肩负廉政的监督与落实,自己不得插手工程建设,也要管好手下工作人员。支村两委干部也参照进行要求,本人及近亲属不得参与村公益工程建设。村级公益事业要求按照村民自治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讨论决定。
二、落实监督制度,对工程建设各环节加强监督。如以村为单位修建的“枫林大道”,在用地前,我们在各村民小组召开会议,对用地补偿政策进行宣传、解释,让大家对政策清清楚楚。在协商用地过程中,将补偿标准予以公开,各户补偿情况予以公开。工程建设,实行公开招标,乡政府只确定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要求,某些工程甚至由村民小组负责。施工过程中,邀请市交通局派遣质量监督员,并邀请党员、村民参加监督。明确了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制度,制定了实施细则,由乡财税所负责监督。
各村农村道路建设,以组为单位修建的,都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选举集资负责人,确定施工队伍,明确专人负责现场质量监督。集资款由村级负责监管,施工完成后,道路建设帐目都予以公开。
三、实时督查,确保补偿及建设资金正确使用。各指挥长在汇报工作时,要求对廉政工作同时进行汇报,主要是资金的管理、使用,工程建设情况。乡纪委、财税所对资金使用进行督查。确保补偿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村组道路建设,每完成一定里程施工,则由组上负责人、监督人员签字,再由村级财务负责人支付给施工方。
2014年,枫林市乡共硬化道路36.7公里,拓宽改造道路9.45公里,共投入资金一千万余元,创造了枫林市乡道路修建的历史高度,没有群众投诉反映贪污、挪用资金的情况发生。一条条康庄大道是通往幸福、通往致富的路,也是一条条展现枫林市乡村干部风貌的路。(枫林市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