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18-09-08 10:38:13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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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按照省委《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醴陵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开展“排查、清理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具体工作事务。
为更好的开展此次工作,我社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由人事劳资股牵头组织开展工作,专人专职负责具体工作事宜。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湘组[2018]64号文件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中排查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工作通知、关于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答复意见以及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案例解读,并对清理对象、内容、步骤进行了学习。
我社领导干部共计5人,其中现职领导干部3人,不担任现职但未退离休领导干部2人。经清查,除1人因工作需要必须兼职外,其他人员没有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所有领导干部均未有在企业领取薪酬、报销费用的情况。
排查、清理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有利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作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队伍先锋模范作用,是一项长久、有效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