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18-08-29 15:15:10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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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上午,市卫计局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卫计局党委委员、市纪委派驻局纪检组组长金志对《条例》进行了领学。《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金志组长对《条例》总则、分则修订的条款进行了逐一解读。
卫计局党委书记、局长邓少仁要求,学习《条例》要抓好以下三点:一是学条例,存敬畏。不学习就会无知无畏,只有学习了《条例》之后才会心存敬畏。卫计系统党员干部要认真学好《条例》,并在微信平台上全文转发《条例》,各股室长、各卫生院院长要分别组织各股室人员、各卫生院干部职工认真进行学习。二是守条例,知行止。只有遵守条例,才会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知行止,就是要知道自己行为的边界,对《条例》心存敬畏,全体党员干部才能在《条例》规定范围内开展工作。三是用条例,树权威。要运用好《条例》,各级党组织生活会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条例》的权威来自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