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18-01-02 11:13:37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打印页面 | ![]() |
关闭页面 |
今年以来,明月镇为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纪检行”活动,对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实施全方位、全流程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脱贫攻坚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战略目标扫清障碍、保驾护航。
加强扶贫项目监管。镇纪委严格执行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把“监督检查关”,对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的,不予报账,对违反规定的不予报账。
加强扶贫资金监管。镇纪委定期摸排抽查各村扶贫开发工作专项资金,对资金申请、拨付、使用流程,实现轨迹化无缝隙监督管理。加强对扶贫开发资金的监督检查,协调财政所、镇扶贫办等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重点发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
加强扶贫队伍监管。镇纪委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追究不落实的事,严查不作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