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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办:明确巡察重点 剑指扶贫领域
日期:2017-10-26 10:12:11 来源: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按照株洲市委巡察办开展第三轮巡察“同时间、同方式、同内容”的要求,10月25日上午,醴陵市委召开第三轮巡察工作培训动员会,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彭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巡察办主任王喜桂主持会议。

今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株洲市委巡察工作有关精神,先后开展了两轮巡察,共巡察了10个单位党组织,发现问题线索70条,形成了有力震慑,充分发挥了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

即将开展的第三轮巡察,市委将派出5个巡察组,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到炎陵县和茶陵县两个国家级贫困县有扶贫任务的5个乡镇开展交叉巡察。本轮巡察突出巡察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走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推进扶贫工作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巡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是发现问题的尖兵。”彭新同志要求,全体巡察干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大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的精神要求,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全面的“政治体检”。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发现和揭露损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廉洁用权的自觉性。三要用好巡察成果,把推动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四要严明纪律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做到信仰不变、立场不移、方向不偏,做权威型、专家型的巡察干部。(醴陵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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