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17-10-26 10:12:11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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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株洲市委巡察办开展第三轮巡察“同时间、同方式、同内容”的要求,10月25日上午,醴陵市委召开第三轮巡察工作培训动员会,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彭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巡察办主任王喜桂主持会议。
今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株洲市委巡察工作有关精神,先后开展了两轮巡察,共巡察了10个单位党组织,发现问题线索70条,形成了有力震慑,充分发挥了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
即将开展的第三轮巡察,市委将派出5个巡察组,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到炎陵县和茶陵县两个国家级贫困县有扶贫任务的5个乡镇开展交叉巡察。本轮巡察突出巡察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走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推进扶贫工作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巡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是发现问题的尖兵。”彭新同志要求,全体巡察干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大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的精神要求,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全面的“政治体检”。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发现和揭露损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廉洁用权的自觉性。三要用好巡察成果,把推动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四要严明纪律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做到信仰不变、立场不移、方向不偏,做权威型、专家型的巡察干部。(醴陵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