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17-08-11 08:38:40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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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安排,板杉镇从6月份开始,按照《醴陵市城乡低保工作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在全镇广泛开展农村低保、社会保障兜底对象的清理认定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兜底清理认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清理认定工作廉洁高效、公开透明,镇党委决定,镇纪委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做到应保尽保,公开、公正透明,杜绝虚报冒领、认定不准、人情保和防止村干部优亲厚友等行为及现象。
加强政策宣传。在全镇的清理与认定工作动员会上,组织学习了《醴陵市城乡低保工作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明确了保障范围、工作职责及义务,目标任务、责任追究的形式和程序,为监督执法提供依据。
明确干部职责。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内低保及政策兜底对象的管理和审核,对申请人、上访人、举报人承担首问告知、登记等责任。镇级主要职责是入户核实,组织村民代表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审核并公示。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严明纪律责任。对在开展清理认定工作中出现的初审把关不严、对象认定不准确、民主评议流于形式,指导、监督不力导致政策执行走样,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档案、工作台账不规范,情节严重的将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加强教育管理。对采取虚报、隐瞒、仿造等手段骗取低保及在申报审批过程中,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现场、家庭信息,甚至污辱殴打工作人员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情节轻微的,对其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从快从重处理。
公布举报方式。公布清理认定工作违纪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来电来信来访的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进行调查,经查实确有违纪违规现象的将追查到底,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醴陵市板杉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