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正本清源抓换届风气监督
“本次党代会纪律非常严、效果非常好。”这是参加醴陵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们的一致感受。9月18日至9月21日醴陵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顺利召开,圆满完成。
加强会风会纪宣传。将中央、省委、市委等有关换届纪律要求汇编成册,发放给481位参会人员;在代表团驻地、驻会场所设立举报箱,张贴有关会风会纪换届纪律要求、株洲现场督导公告、会风会纪监督公告;在电视台、主要街口路段、机关单位等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换届纪律;在会议期间,每天向党代表发送严肃换届纪律短信,营造严格的换届纪律氛围。
紧盯换届不正之风。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9月初,醴陵市制定《醴陵市十二次党代会会风会纪监督工作方案》,成立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会风会纪监督组,负责在会议、休会期间巡查各代表团遵守会风会纪的情况。制定《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项查核工作方案》,由市纪委分管纪律审查工作的副书记牵头,纪委内设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加强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查核工作,保持对换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划出换届纪律红线。除了出台《醴陵市委换届纪律“十不准”》,醴陵市还分门别类提出了具体的纪律要求。对各代表团的换届纪律作要求:代表团因违反换届工作纪律规定,或者不认真、不正确履行职责,出现影响会风会纪、干扰或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代表团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参会人员的换届纪律作要求:对大会选举期间,参会人员组织或参与各种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活动的;不到会议规定地点统一就餐、统一住宿等不遵守会议纪律的,一律严肃追究参会人员责任。对工作人员的换届纪律作要求:对在换届工作中,换届工作人员参与或帮助、协助他人搞拉票贿选、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顶着不办等问题的一律严肃追究有关换届工作人员的责任。
强化换届监督检查。市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与12个代表团正副团长开展集体谈心谈话,并就换届纪律“签字背书”,要求各代表团团长承担主体责任;从代表中推选1名代表担任临时纪检委员,承担监督责任。同时,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选派24名同志担任驻团会风会纪监督员,每团派驻2人。监督员与代表“同吃、同住、同活动”,全程监督。会前对24名风会纪监督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具体监督内容、重点环节、如何开展监督。在此基础上,成立4个明察暗访组,在会议期间,市纪委组织财政、公安、交警、税务、市场和质量监督局等职能部门对周边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及各交通路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防止违规公款吃喝、公车使用、搞团团伙伙等行为。在会议期间,由各代表团和会风会纪监督员根据各团代表遵守会风会纪、统一食宿情况每天填报会风会纪日报告单,团长、临时纪检委员及会风会纪监督员对换届风气的监督工作责任“签字背书”,并将每日情况交会风会纪监督组汇总、分析后向市委书记、大会秘书处秘书长、株洲换届风气督导组组长、会风会纪监督组组长及时报告。(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