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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加强住建系统作风建设 六类行为被严令禁止
日期:2016-05-03 11:23:42 来源: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醴陵市近期在住建系统推行“六个严禁”和“六个一律处理”规定,对利用职务之便索、拿、卡、要,以入股或借款等形式,参与或集资违规违法建设,故意推诿、没有原则、缺乏担当,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上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等众多行为下发禁令,严查住建系统腐败。

对于违反纪律的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即:违纪违规者,一经发现,一律全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副科级以上干部,一律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检讨,并上报给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股级干部,一律免职;一般干部,一律待岗一年;临聘人员,一律解聘。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目前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已经下发文件,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本单位查处的违规问题,以及纪检、监察、司法部门查实办理的违法问题按照年度为单位进行汇总,报送至中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

【“六个严禁”和“六个一律处理”规定】

一、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索、拿、卡、要,如收受礼金、礼品、消费卡等或接受工作对象的宴请、健身、娱乐、旅游等活动安排;或违规收费、罚款,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助、津贴等;或履职不认真,把关不严,让投机者钻空子、得好处;

二、严禁以入股或借款等形式,参与或资助违规违法建设;参与或变相参与经营建筑材料、器材等,搞暗中交易;

三、严禁唆使、纵容、放任及参与违规办理规划建设审批、行政许可手续;或为违规违法建设者通风报信、出面说情、疏通关系,教唆他人阻碍、干扰执法,逃避查处等;

四、严禁故意推诿、没有原则、缺乏担当,对职责所在或明知不可为的事情,不作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却只顾自己做好人,把事情或责任往领导身上推;

五、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如实施“家暴”,不赡养老人、抚养子女或涉黄、涉赌、涉毒、酒驾或搬弄是非,破坏团结等;

六、严禁上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聊天、打牌、炒股、玩游戏、吃零食、串岗等“庸、懒、散”行为。(市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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