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落实“三转”要求 聚焦主责主业
醴陵市:落实“三转”要求 聚焦主责主业
一年来,醴陵市纪委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坚持聚焦主责、突出主业,以改革增活力、向创新要动力,凝聚工作合力,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
转职能,解决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醴陵市纪委监察局参与市委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34个精简为13个,精简率90.3%。醴陵市委印发《醴陵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规定乡镇纪(工)委不再兼职人事财务、重点工程及招商引资等工作,17个纪检组长都不再分管其它业务工作。完善内设(派驻)机构整合,突出执纪监督主业,强化四个纪检监察室人员配备,直接从事案件审查的人员24名,占机关总人数46.15%,推进纪检干部回归主责主业。
转方式,解决办案落实不力、成效不佳的问题。实行主办人责任制,出台《主办人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今年以来,在75件自办案件中推行主办人责任制,切实做到了零违纪、零事故。开展片区协作,将全市23个镇(街道)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以项目化管理推动片区协作机制建设,有效改变了过去乡镇纪委“零办案”和跨辖区办案难的状况。实行归口派驻,对全市直属单位实施归口派驻,接受17个派驻纪检组监督指导,有序推进办案力量下移、责任上肩。
转作风,解决干部作风不实、要求不高的问题。在纪检监察系统推行“五问工作法”,将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按月细化到岗到人,对落实情况实行“五问”(本月做了哪些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彰显了哪些成效、存在哪些不足、下月工作设想和打算),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严格落实“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求,贯彻落实《株洲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动态信息管理,要求纪检干部佩戴工作证件上班上岗,增加纪检干部标识性,全方位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
通过聚焦主业、深化“三转”,醴陵市纪委全力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切实把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了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和监督执纪问责上来。(醴陵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