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强“四抓” 纠“四风”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八次全会坚持不懈纠治“四风”,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要求,醴陵市纪委紧盯节点、把握重点、突破难点,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再加码、作风建设再深入、惩治腐败再加强,有效制止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
一是抓思想教育,认识再提高。围绕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开展《党章》、《准则》、《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党规党纪宣传教育。
结合“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活动精神,推动两项法规宣传教育下基层、下支部,让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新部署,进一步树牢遵规守纪意识。
二是抓责任落实,任务再明确。印发《醴陵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系统机构设置、职责定位。不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一级对一级负责,进一步完善县(市)、乡镇(市直)、村(社区)三级责任体系,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为基本点,驰而不息纠“四风”、改作风。
三是抓作风查纠,活动再深入。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纠“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活动,严肃纠正干部职工擅自离岗、上班时间不务正业、工作作风漂浮、推诿扯皮,开会缺会、代会、迟到、早退等不正之风;从严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参与赌博、大操大办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针对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对工作不负责、履职不到位、作风不深入等问题,从严从速追责,通报4起违反“四风”问题。
四是抓腐败查处,惩治再加强。乡镇纪委严格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把案件查办放在突出位置,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推动基层纪检干部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采取更加积极、更加果断、更加务实、更加高效的措施,坚持整治不手软,坚决制止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 和腐败问题。(醴陵市纪委第一纪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