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1-03 10:39:51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
“谈话场所内用电、防火等安全措施一定要做好定期检查,应急药品要保持有效更新......”这是市纪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在检查联系片区办案安全工作的一幕。
为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市纪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的同时,牢固树立“无安全不办案”底线思维,把办案安全抓在日常、做在经常。
思想上“强武装”。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安全规范教育,要求办案人员、场所管理人员吃透办案安全各项文件要求,牢记各项“安全指标”。整合总结出《办案安全知识应知应会》要点,以查促训、以考促学。强化保密、脱密意识,确保案件信息不外泄,远离违法“高压线”,自觉遵守办案安全纪律。
行动上“常查体”。严格对照《办案安全防范要点》,对联系片区的谈话室、监控室等场所的安全设施、用电防火等设备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两次督查整改。拿起“放大镜”,认真查摆今年26场次谈话录音录像行为规范,对发现总结出的六类不规范行为进行通报检讨,立行立改迅速到位。
保障上“创合力”。内外一体,做到对“走读式”谈话对象专人陪送“无缝衔接”及“安全期”防护全覆盖;部门联动,联系片区五个场所就近与周边医院开通医疗绿色通道,并及时检查更新场所内应急药品药具。制度兜底,全体谈话人员严格落实“八严禁”“五落实”及疫情防控规定,全方位筑牢安全底线,确保办案安全贯穿执法执纪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