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1-19 18:53:27 | 来源: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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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上午,中共醴陵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2021年全市反腐败协调工作,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下一阶段全市反腐败协调工作任务。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袁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罗飞虎,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罗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黄晓军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1年全市反腐败协调工作情况,解读了《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对醴陵《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起草说明。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2021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凝聚反腐合力,为巩固和发展全市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深化认识,增强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政治自觉,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围绕中心开展工作,深刻理解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质意义,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聚焦“千亿时代”发展目标,突出“产业提质”发展重心,抓住“乡村振兴”发展关键,紧盯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力度,实现醴陵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突出重点,切实履行反腐败协调工作职能,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新态势,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贯通融合、协调推进,做到明确目标、行动迅速、及时沟通、严格执法,把信息资源、人力资源和职能资源有效组织起来,提高协作配合的效率和质量。精准发力,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治本功能,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坚决纠治“四风”问题,继续联合开展“洞庭清波”、“清廉医保”、营商环境、工程领域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强化系统治理理念,高位谋划推进“清廉醴陵”建设。
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联络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