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5-14 08:40:19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
5月13日,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积极探索村级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新举措,推进村级财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乡村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醴陵市纪委监委召开幸福株洲醴陵监督与服务微信群村级财务公开试点工作部署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据悉,此次监督与服务微信群村级财务公开试点工作从规范公开内容,保证内容全面;规范公开时间,保证真实有效;规范公开形式,保证有效监督三个方面,要求各村账代理会计认真履职尽责,按时结报财务收支等情况,做好财务原始资料的校对、审核、记账工作,及时提供村级财务公开材料,以确保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全面;要求各村(居)遵循依法依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公示公开原则,根据村级财务公开内容不同,分别实行按月、按年或即时公开;要求从2020年5月起全面施行村级财务在微信群内的公开工作,以便村民更好了解和监督。
会议指出,村级财务在监督与服务微信群公开是探索村级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的新举措,对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密切党群关系,化解基层矛盾,建立健全对小微权力监督,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推进农村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有着积极作用。会议要求,一是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村级财务在微信群公开的重要性,既是工作的需要,干群关系融洽的需要,更是对基层干部的一种保护;二是务必丰富财务公开内容,确保村级财务应公开尽公开,保证公开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做到措施上再加力,责任上再落实,认真研究新问题、及时发现新情况;三是要迅速开展近期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全市270个村(社区)务必以最快速度、最高标准于5月18日前将一季度的村级财务全面、真实、准确在监督与服务微信群进行公开,对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的将对相关镇(街、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处理。
(来源:醴陵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