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19-05-21 09:46:04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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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醴陵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纪律监督范围,强化督导检查,压实政治责任,有效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生根。
加强宣传教育。该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强化意识形态、把握政治导向的重要载体,充分运用醴陵党风廉政网、清风醴陵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积极主动发声,打好意识形态“媒体”牌。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估的重要内容,对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压实工作责任。通过构建“一网一号一中心”宣传教育平台、建设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清风株洲”廉洁文化创作活动等形式,切实加强廉洁文化宣传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
深化监督检查。把贯彻落实中央、省、株洲市、醴陵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并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单位高度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截至目前,该市已完成对市委宣传部、沩山镇等8个单位党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并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调研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着力推动该市的意识形态工作再上新台阶。
严肃执纪问责。以严格责任追究作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举措,通过强化问责倒逼履行职责,对未能履行意识形态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在意识形态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函询、组织处理。2019年1月至4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7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14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78%。
(醴陵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