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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活用“加减乘除法”,拧紧审查调查“安全阀”
日期:2019-02-20 11:22:28 来源: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醴陵市纪委监委紧扣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生命线”的底线思维,活用“加减乘除法”,全方位抓细抓实,确保执纪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841件,立案414件,结案392件,处分389人,本级开展531次审查调查谈话,未发生一起审查调查安全事故。

筑牢思想堤坝,强化安全教育做“加法”。严格执行上级纪委监委有关加强和规范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的要求,逢会必讲安全,有案必提安全,在全市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安全培训暨突发火灾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处置突发执纪审查安全事件能力。对谈话期间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纪委监委谈话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细化,教育引导办案人员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政策意识、程序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把握12种调查措施的适用条件、使用权限和审批程序,切实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筑牢安全堤坝。

完善基础保障,缓解执纪压力做“减法”。开展标准谈话室建设,全市镇(街、区)按上级纪委要求建设、改造完成24间谈话室;本级提质改造标准谈话室16间,实现专人管理建立《医务室管理制度》,在谈话点配备了常用药物和驻点医生,并开辟绿色就医通道。强化基层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各镇(街、区)纪(工)委与镇(街、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沟通协作机制,成立执纪审查安全医疗应急小组,定期沟通会商,建立绿色联系通道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队伍能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有效降低了“走读式”谈话风险,减轻办案人员的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为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做“乘法”。制定《谈话室使用管理办法》《谈话安全工作要点》《办案场所突发情况综合应急预案》,对报批审批程序、安全因素排查、突发因素防控、谈话对象接送、谈话工作规程等进行统筹考虑,推行“一案一方案、一人一预案”执纪审查安全举措,推动“走读式”谈话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走读式”谈话安全责任制度,按照“谁谈话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承办室分管领导对谈话取证安全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承办室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案件调查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谈话人和陪护人员负直接责任。案件监督管理室对谈话取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开展自查自纠,排除安全隐患做“除法”。制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相关部(室)及各镇(街道、区)纪(工)委对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审查调查安全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主要围绕制度的执行和“走读式”谈话2个方面进行,通过实地检查、查阅案卷资料、调看录音录像等方式,全面掌握本市审查安全工作情况。特别注重检查事故事件易发多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台账,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将整改情况一盯到底。

(醴陵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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