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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纪委监委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日期:2018-09-22 10:59:24 来源: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9月21日下午,醴陵市纪委监委召开专题学习会,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集中学习,市纪委监委全体干部,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干部,各镇(街、区)纪(工)委书记参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易文星主持会议并领学。

8月18日新《条例》发布以来,醴陵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向全市党员干部推送《条例》全文、修改前后对照图解以及权威解读等内容,让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同时,为全市5000余名市直单位、乡镇在职党员干部发放新修订的《条例》及系列学习辅导用书,做到人手一本。

会上,易文星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新《条例》全文,并对照旧版《条例》进行对比解读,重点对新修订的内容进行了逐字逐句研读,力求学懂弄通,准确理解。

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宣传。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执行。要通过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将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纳入巡察监督、执纪监督和派驻监督重点;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效能,准确把握、熟练运用《条例》强化监督,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三是要强化执纪问责。对于学习宣传《条例》“摆形式、走过场”,贯彻执行《条例》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的,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入脑入心、落地生根。(醴陵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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