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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出党风廉政建设的“五把利剑”
日期:2015-04-02 23:57:06 来源: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醴陵市纪委针对派驻单位和纪检组的工作特点,近期召开派驻单位、派驻纪检组工作研讨会,研究讨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决定,从3月开始对全市各派驻系统实施“亮剑”监管,使“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利剑之一:明察暗访,严肃工作纪律。各派驻纪检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对当事人、股室(单位)主要领导、局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问责。
    利剑之二:细化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并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细化责任,明确分工。从班子成员到每个党员干部都主动挑起“主体责任”的重担,让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上。
    利剑之三:跟踪问效,严格责任追究。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用制度跟踪责任的落实,加强对建设项目等工程的督查与技术指导,坚持跟踪问效,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
    利剑之四:防控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全面实施廉政风险点监管有效化制度。围绕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真正发挥廉政防控作用,让风险永远置于“萌动”状态。
    利剑之五:群众参与,加大监督力度。加大对各派驻系统的群众监督力度。在全市率先试行老百姓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每个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咨询群众的意见,聘请两位热心、有威望的群众监督员现场施工。(办公室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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