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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主题宣传月活动
日期:2015-04-02 23:54:22 来源: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日前,醴陵市纪委制定下发了《醴陵市开展“两个责任”主题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将3月定为“两个责任”主题宣传月。
    《方案》从五个方面对“两个责任”进行了明确。一是开展责任分解。各级党委(党组)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责任分解,将任务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身上,使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开展学习教育。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要对党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共醴陵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醴发[2015]4号)、醴陵市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主要领导要对“两个责任”进行讲座辅导、原文解读;单位院内要设置长廊或橱窗或板报对其进行宣传。三是开展电视访谈。市纪委在醴陵电视台、《今日醴陵》报开辟专栏,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分期报道。邀请部分单位(部门)“一把手”分期谈落实“两个责任”的学习认识、心得体会以及具体措施。四是开展网络宣传。市纪委开辟醴陵市党风廉政建设网站,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进行宣传报道,推介典型。重点宣传报道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五是开展文章交流。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要撰写一篇落实“两个责任”的署名文章上报市纪委,市纪委将遴选优秀文章进行评比,并适当给予奖励。同时将文章在醴陵市党风廉政建设网和有关媒体上登载。
    同时,活动方案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对“两个责任”宣传工作的领导,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纳入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安排专人负责。市委和市纪委强化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对落实不力、不抓不管、敷衍了事的单位和部门,将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负责人的监督责任,并全市予以通报。(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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