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18-01-17 09:39:22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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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醴陵市委制订了《中共醴陵市委巡察组长库、副组长库、工作人员库管理办法》,就建立巡察人才库和规范巡察人员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确定了首批巡察人才库入选名单,共计60名干部纳入。
醴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忠诚、干净、担当”这一核心要求,从政治素养、责任担当、廉洁自律、业务能力等方面分别确定正副组长、工作人员的选拔标准和条件,各单位根据“硬性”要求择优推荐。纪委、组织部根据单位推荐情况,深入用人单位,对其平时工作表现及身边人员反映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将拟纳入对象是否存在党政纪处理、组织处理、立案审查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逐一审查,全面“体检”,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同时,醴陵市委适当安排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充实人才库,通过以巡代教的方式,增强新任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拓宽巡察人才库的选用渠道。通过这种方式,此次新增21名新任副科级干部或后备干部进入巡察人才库。巡察组成员实行“一次一授权”,从巡察人才库中产生,对巡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提出表扬建议;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巡察工作的在库人员,按程序及时调整出库。通过畅通进出渠道,强化对巡察工作人才库的动态管理。
醴陵市委巡察人才库分为巡察组长库、副组长库、工作人员库三个子库,巡察办根据入库人员所熟悉的专业领域将其分为纪检类、组织人事类、政法类、财务类、审计类等类别。首批人才库入选人员中,有纪检类专业人员18名、组织人事类专业人员4名、政法类专业人员6名、财务类专业人员14名、审计类专业人员2名。今后每轮巡察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各专业类别中抽调人员合理组建巡察组,从根本上解决了巡察力量薄弱、人员流动性大、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为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人才保障。(供稿: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