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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指扶贫资金,我市86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日期:2017-12-23 09:00:48 来源: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近日,湖南省醴陵市官庄镇原大阳坑支部书记詹来生、村主任宋和平、村会计谭许先就因虚增开支套取扶贫资金挪用于村级其他开支,剩余部分以发放补贴的方式予以平分,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下半年,醴陵市纪委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纪检行”活动,下沉一线,靶向出击,精准监督扶贫领域资金的管理、使用、分配和发放等情况,从严执纪,决不手软,共查处扶贫专项资金被贪污、挪用、骗取、违规使用及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处理等案件5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6人,诫勉谈话11人,批评教育19人,其中6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市纪委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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