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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中共醴陵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易文星作客广播专栏《清风株洲》
日期:2017-06-14 16:36:49 来源: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主持人李佳近期,媒体报道,醴陵市泗汾镇党员何艳情,因在双塘社区妇联执委会微信群,发放带有明显拉票意图的微信红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据了解,红包金额40元,有16人领取。有人认为,这只是“好玩”,金额也太小,谈不上“拉票”、“贿选”。您怎样看待这样的说法? 


      易文星何艳情自己想当选居委会组织委员,在换届选举期间,通过微信群给党员、居民代表发微信红包,红包虽小,但绝非一种感情沟通或者好玩,而是通过这种方式赢得好感,获取选票,客观上具有拉票贿选的故意,违反了换届纪律。40元的微信红包16个人抢,人均2.5元,确实不多。微信抢红包有句流行语,叫做“一分钱也是爱”,从这个意义来说,一分钱也是贿,一分钱也是害。试想,当换届选举的所有候选人都不发红包,唯独这一个发红包的时候,微信红包发出去的一分钱都有可能打破选举平衡,它带给微信群里代表们的“好感”,是能够起到“加分”效果的。这时候,区区的40元微信红包,就会打破选举公平公正的底线,就会打破政治规矩,就违反了选举纪律。因此,对这种貌似涉案金额极小的案件,绝不能麻痹大意,绝不能让其渐长成风。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铁面执纪,从吃一次饭、收一张卡、拿一个红包这样的“小处”入手,才能让人们意识到选举无小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主持人李佳对于何艳情的处分,是依照怎样的规定?此事对当地党员干部是否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易文星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给予何艳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该案只是醴陵市纪委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坚持“零容忍”的一个缩影。我们不仅对换届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还第一时间予以通报曝光。通过鲜活的案例,强化警示教育,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警醒一片的良好效果。同时,聚焦换届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延伸监督触角,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抓早抓小抓现行,哪怕是一包烟、一条信息、一个电话、一个招呼,一旦发现问题露头就打,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主持人李佳醴陵市出台的《关于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被当地党员干部称为“史上最严”问责机制。这些文件、通知“严”在哪儿?


 

      易文星“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问责速度快。对脱贫攻坚工作缓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工作失职、损害群众利益的,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核实,从快查处。二是问责层次多。对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帮扶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驻村工作队长、队员和结对帮扶责任人按问题类别进行“一责三问”。三是问责力度大。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履行主体责任的党委、未履行监督责任的纪委严肃问责;对有关职能部门不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失职渎职的,也要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发挥震慑效应。

 

      主持人李佳根据相关报道,目前,醴陵市五个巡察组已谈话161人,调查问卷近200份,查看财务资料300余卷,初步发现问题线索64条。这64条线索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又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易文星64条问题线索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1、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2、履行“两个责任”不力;3、“四个意识”不强;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精神不严格等方面,如重业务、轻党建;党委班子成员缺乏担当,争做老好人;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等问题。

 

  这说明了有些基层党组织还切实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巡察中发现,近年来,党建工作在基层有些单位出现不同程度弱化,管党治党既没有压力,也没有抓手。巡察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压力传导机制,明确巡察问责机制,突出强调各级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及其主要领导的管党治党主体意识,通过巡察制度牵住基层党建的“牛鼻子”,成为基层党建工作真正的重要抓手。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开展巡察工作正是落实该思路的制度安排。巡察工作对被监督对象的定向化监督,易于及时全面地发现和收集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和问题,进而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避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主持人李佳据了解,醴陵市纪委创新提出的“五问工作法”,在整治“为官不为”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受到了中央、省、株洲市纪委的肯定,被株洲市作为“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活动的重要抓手。请就“五问工作法”的提出、内涵、实施及取得的成效谈下看法?


 

      易文星“五问工作法”提出的背景:2013年,醴陵市纪检监察工作在株洲市纪检系统排名垫底,干部士气低落、工作萎靡不振。为提升干部士气,改变落后状况,2014年5月,醴陵市纪委结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思考,创新提出并实施了“五问工作法”。实施的目的是鼓励机关干部主动开展工作,做好计划和总结,并分析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形成计划、措施、成绩、不足、总结的工作链,有力推动工作。
  “五问工作法”是检阅单位或个人在某段时间内工作成果的有效抓手,也是践行“三严三实”、增强执行能力、提高工作绩效的有效抓手。新华社称“五问工作法”是基层践行“三严三实”的探索样本。“五问”具体是指:本阶段做了什么工作?采取了什么工作措施?有什么工作成效?有哪些不足之处?下阶段有什么工作计划?2015年5月,“五问工作法”在醴陵市全面推广,实现了“五问工作法”从认识到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飞跃。
  “五问工作法”主要采取现场汇报和书面汇报两种方式并行实施,具体办法如下:一是科学制定工作计划。二是督促落实,晒工作成效,实行集中汇报。三是现场提问质询。四是现场点评。五是机关测评。
  “五问工作法”取得的成效:一是有利于严明责任。二是有利于接受监督。三是有利于作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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