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17-05-17 08:59:19 | 来源:清风株洲网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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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到2015年间,醴陵市原王仙镇香水村支委黄建军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手段,以妻子、父亲、母亲、伯父、嫂子等亲属的名义,冒领延长期退耕还林补助款3646元。醴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建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日前,醴陵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这是该市持续推进“两个专项整治”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醴陵市强力推进“治陋习、树新风”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通过约谈诫勉、检查监督、挂牌督办等方式,把压力传导到乡镇、把责任压实到基层。二是聚焦重点领域。结合推进脱贫攻坚、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等重点工作,重点整治全市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七个方面的陋习,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三是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运用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QQ群等,加强日常宣传,共制作宣传栏、宣传块板41个,悬挂宣传标语42幅,张贴宣传海报1500张,发放宣传材料1.8万份。四是严格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受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举报22件,立案8件,处理14人,追缴金额2.14万元,清退群众资金数1.77万元;查处“四风”问题28件,处理71人,立案33人。(醴陵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