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三明确”促进农村信访举报集中办理
近日,醴陵市纪委扎实开展农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集中办理专项行动,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村信访积案领导包案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三个明确”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切实解决群众信访突出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明确包案范围。市纪委信访室在与各镇(街道、区)做好信访举报线索“上下对账”的基础上,建立《农村信访举报处置情况清单》台账,并对清单中尚未处置到位的信访件进行分析,筛选出13条排查发现仍未处置到位的上级交办或赴省进京集体上访、进京非正常访,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举报突出问题由市纪委班子成员进行包案。
二是明确包案负责人和办结时限。采取“四包一”的包案方式,即:每个积案分别由市纪委班子成员、承办责任人、镇(街道、区)党(工)委书记、镇(街道、区)纪(工)委书记进行包案,要求必须在规定的办结时限前处置信访积案。
三是明确责任。对在处置信访举报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或者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市纪委办公室将及时跟进信访积案包案化解情况,并在机关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办理情况,促进领导包案工作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