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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2016年廉政账户收到廉洁自律款61.67万元
日期:2017-03-02 09:05:18 来源:株洲反腐倡廉网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6年,醴陵市廉政账户“5910”收到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的廉洁自律款61.67万元。
为持续狠刹党员干部收送“红包礼金”歪风,醴陵市纪委将其列为“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并规定党员干部收到无法拒收、无法退回和不便退回的各类礼金,可以及时存入廉政账户“5910”,在存钱时可以不出示身份证,可以不填写实名,以存单作为凭据,为上交礼金创造了一个便捷“绿色通道”。
接下来,醴陵市纪委还将通过继续开展党风党纪学习宣传、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签订家庭廉政承诺书、发布廉政手机短信、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谈话等,使反腐倡廉教育入脑入心、让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大力推动该市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醴陵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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