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醴陵市:“六个严禁、六个一律”护航脱贫攻坚
日期:2017-02-10 15:55:20 来源:株洲反腐倡廉网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近日,醴陵市下发《关于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通知》,明确“六个严禁、六个一律”纪律要求,确保全市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到位。
六个严禁:一、严禁在落实上级脱贫攻坚政策时,搞变通、打折扣或弄虚作假;二、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拖欠、冒领、抵扣扶贫物资和专项资金;三、严禁在实施“七个一批、六大工程”工作中搞本位主义,不服从扶贫项目资金的调度和整合;四、严禁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等环节中滥用职权、优亲厚友,违反招投标程序和规定;五、严禁违反规定条件和程序确定脱贫对象,或在工作中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作决策、定项目;六、严禁结对帮扶责任人在帮扶过程接受吃请和土特产等。
六个一律:一、脱贫攻坚工作中基础数据不实、弄虚作假的,一律通报批评;二、脱贫攻坚工作被动、迟滞,态度消极,工作水平低下的,一律实行约谈;三、脱贫攻坚工作月考核发现问题突出,被列入三类单位的,一律实行诫勉谈话;四、脱贫攻坚工作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季度考核或连续二次月考核列入三类单位的,一律实行先停职,再问责;五、对年度验收不能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或工作过程中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实行就地免职,再行问责;六、脱贫攻坚工作中有损害群众利益,出现“雁过拨毛”式腐败现象的,一律从严从快查处。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相关纪律要求和履责不力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醴陵市纪委办公室)
首 页    信息公开   党风廉政聚焦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热点聚焦   信访举报   
版权所有:中共醴陵市纪委 醴陵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醴陵市左权路59号政府大楼七楼 邮编:412200
技术支持:天域网络 湘ICP备2022020764号 网站管理   
您是当前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