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腐败“零容忍”。2016年醴陵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29件,处置问题线索302件,立案210件,处分20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互相移送线索179条。全年通过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60 件,占处置总数的20%。1003名党员干部被“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为61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对313名被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83人,其中诫勉谈话28人、批评教育50人。开展明察暗访42次,点名道姓通报2期11人次,查纠“四风”问题82起,党纪政纪处分59人,组织处理30人。扎实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共发现问题61个,收到线索79件,立案32人,追缴资金552万余元,退还群众资金15.26万元。
基层监督全覆盖。2016年,醴陵市全面推进“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村级纪检员管理的指导意见》,在该市24个镇(街道、区)推行村级纪检员制度,选任268名村级纪检员,推进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风清气正再扬帆。出台换届纪律 “十不准”要求,市委常委带队深入各镇开展换届风气督导,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分别向社会公布了举报受理电话,印发《换届纪律宣传手册》1200多本、纪律提醒卡5000份等资料。制定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方案,先后派出58名会风会纪监督员全程驻会监督,派出17个明察暗访组。严把换届考察人选“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对4438人次作出廉洁回复,实现了换届纪律严明、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