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醴陵:“十个严禁”划定纪律红线 确保廉洁过节
日期:2017-01-16 12:31:32 来源:株洲反腐倡廉网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近日,在醴陵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醴陵市纪委下发了《关于严明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醴纪发〔20172号)文件,对廉洁过节重申相关的纪律要求。
《通知》以全市党员干部为对象,作出了“十个严禁”的纪律规定,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等违背公务用车改革要求的行为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围绕“十个严禁”的贯彻落实情况,醴陵市纪委还将在节日期间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变换花样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醴陵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首 页    信息公开   党风廉政聚焦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热点聚焦   信访举报   
版权所有:中共醴陵市纪委 醴陵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醴陵市左权路59号政府大楼七楼 邮编:412200
技术支持:天域网络 湘ICP备2022020764号 网站管理   
您是当前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