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完善机制建设 推动责任落地
在2016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醴陵市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为重点,完善机制建设,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层层约谈督责。由该市纪委带头,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强化问题导向,逐级逐层开展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集中约谈,将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主体意识。
逐级分解压责。紧扣形势任务,紧密结合实际,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进行细化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任务横向落实到各班子成员,纵向落实到各基层党组织,使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
巡察考核查责。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审议和部署巡察工作,成市纪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巡察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启动第一轮巡察工作,对4个主要市直部门、部分开展巡察,查漏不缺,完善各单位、部门制度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常抓监督、半年一检查、年终一考核的模式,注重严督实导,跟踪问效。(醴陵市纪委第一纪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