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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开展党风廉洁建设“期末大考”
日期:2016-12-29 10:22:46 来源:株洲反腐倡廉网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4个镇(街道、区)98个市直部门和驻醴单位参加
过去的一年,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怎么样?“一把手”有没有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岗双责有没有落实到位?纪委(纪检组)如何落实监督责任?醴陵市在近期开展的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中,全市24个镇(街道、区)、98个市直部门和驻醴单位现场接受市纪委的年终“大考”。
规格更高,要求更严格
“这次考核是检验工作成效和发现问题的有效手段,在全市明确树立了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的风向标。”该市纪委一名负责人表示。
考核共分4组,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常委任各小组组长,该市纪委机关各室主任和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考核。今年不再到单位或组织集中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被考核单位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实,逐项评分,再报市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醴陵市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考核期间严格执行作风纪律各项规定,从制度、源头抓好考核纪律。
措施更细,方式更灵活
考核主要有述责述廉、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情况汇总五个重点环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一项有13个评价指标,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一项有9个评价指标......”市纪委工作人员介绍。考核评分表严格依据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制定,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纪律审查、作风建设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个评价指标都是“硬杠杠”,达不到标准就不能得分。
考核更实,导向更明确
“在考核上要突出导向作用,评价指标要与市委具体要求相对应,突出严格二字,真检实查,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易文星在考核调度会上特别强调。考核结束后要在认真梳理、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形成专题通报,向被考核单位班子集体和主要负责人约谈反馈,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考核结果作为班子和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采取约谈、通报、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措施进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检查工作成为有效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助推器”。(醴陵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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