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参与传销,醴陵3名退休职工被开除党籍
“到了含饴弄孙、颐养天年的年纪,却因为法纪意识的淡薄,误入传销网络,终究害人害己。”66岁的醴陵退休女教师朱金连悔恨不已。
近日,醴陵市纪委常委会议决定,分别给予朱金连、陈菊英、李秋英开除党籍处分,并由该市人社局降低朱金连、陈菊英两人的退休待遇,取消李秋英的退休待遇。
2014年1月,朱金连、陈菊英(退休公务员)、李秋英(退休公务员)等人受传销组织“中国明明商”的影响,在醴陵成立下级机构“新胜原商会”。从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新胜原商会”共发展下线174人,收取会员入会费697740元。
今年6月14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朱金连、陈菊英、李秋英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有期徒刑5年。(醴陵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