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醴陵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醴陵市白兔潭镇山水村原村主任李美中挪用公款案。2013年至2014年,李美中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级资金6.823万元,用于个人开支。李美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醴陵市农开办虚列工程量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2012年至2014年,醴陵市农开办通过虚列工程量等方式套取土地治理项目国家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以发放福利补助名义,发放给单位职工266.5万元;以加班费为名义,发放给单位班子成员17万元。时任农开办主任许忠凯(2009.2—2014.3),副主任贺红岩、刘善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财务人员、综合股股长张水良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项目股股长刘清平受到留党察看、行政降级处分;财务人员欧阳敏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以上6人均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时任农开办主任陈锰陵(2014.3—2015.12)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工会主席文以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机陈平泉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醴陵市船湾镇台前村村主任谢春苗侵占粮食直补资金案。2006年至2015年,谢春苗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台前村渐塘片粮食直补资金1.31万元,组织调查期间,谢春苗将违纪款退回。谢春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醴陵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