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精准监督,促进花炮企业安全有序退出
为加速推进全市花炮企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引导落后企业有序退出,醴陵市制定了《醴陵市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对自愿退出并符合有关条件的花炮企业进行有偿补助,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对退出过程实施精准监督,促进花炮企业安全有序退出。
申报监督。退出企业自行申报的资料,需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镇纪委对申报流程适时监督,监督政策宣传、企业名单的公示、资料的申报是否到位、真实,确保退出工作公开透明化。
资金监督。退出企业的奖补资金由市财政局拨付至镇(街道)专用账户,再由镇(街道)按程序拨付至企业。镇纪委负责对资金的拨付进行有效监督,监督镇(街道)及时足额的拨付款项,防止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履责监督。退出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财政、监察、质监、花炮、镇(街道)等各部门各司其责,共同配合才能顺利完成。市纪委负责依纪监督、查处全市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中未认真履责的有关单位及人员;查处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违纪问题;对退出工作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人员,按照行政监察有关规定,实施行政问责。(醴陵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