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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3名党员干部用公款违规发放福利被处分
日期:2016-12-19 11:42:06 来源:三湘风纪网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春节“开财门”是传统习俗,图个吉利,但用公款违规发放福利,就违反了纪律。近日,醴陵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醴陵市长庆示范区原党工委书记荣树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长庆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朱庆祝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区财政所所长聂金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146000元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2013年2月8日(农历正月初一),长庆示范区搬迁新址的第一个春节,该区班子成员、机关干部、村干部、当地居民36人到场燃放鞭炮祝贺。现场有人提议图吉利发红包,荣树伟临时决定给在场的每人发1000元。

  3天之后,长庆示范区举行春节团拜会。由荣树伟授意,分管财务的朱庆祝同意,给参加团拜会的所有班子成员、财政所所长聂金平及辖区内的村书记、主任25人每人发放2000元。

  经查,2013年春节前后,长庆示范区党工委以“开财门”、团拜会等名义,给单位班子成员、机关干部、村干部等人违规发放福利共计146000元。(记者 李逸峰 通讯员 李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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