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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策略”严刹 “四风”
日期:2016-11-07 11:14:18 来源:株洲反腐倡廉网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深入“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醴陵市纪委通过排查、整治,突破、问责“四策略”,严查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遏制基层腐败问题滋生蔓延。今年来,该市纪委开展常态化督查110余次,查处“四风”问题18个,下发作风通报3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5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全市通报,对不如实报告公车使用情况的8家单位和公车私用的6个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全市通报。
排查线索,集中“销账”。全面排查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网络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切实发挥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村民(居民)监督委员会等制度作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实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采取集体研判,挂号交办、跟踪督办,办结销号、复核抽查等措施,加强处置监管,防止线索隐匿、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不断提高初核率、立案率和结案率。
专项整治,治理 “顽疾”。严查与群众利益联系密切的各级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重点治理5类问题:一是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欺压百姓等不良作风问题;二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三是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四是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退耕还林、扶贫救济等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小官贪腐”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之任之,甚至袒护包庇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创新方式,突破阻力。建立问题查处协调机制,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案件协作区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克服难题。同时,按照问题线索不同,灵活运用查案方式。针对大案小查、执纪不严等问题,实行交叉办案;针对人力不足、指导不力等问题,实行联合办案;针对说情干扰、利益羁绊、疑难复杂、重大重要案件或权力干预等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申请提级办案或督导办案。对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由市纪委直查直办;对该受理未受理、已受理未办理的约谈交办;对拖延不办、追责不严的发函督办。
强化问责,推进落实。制定《醴陵市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把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作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建立工作落实问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案件查办不力,工作停滞不前、进展缓慢的,市纪委将约谈党委、纪检主要负责同志,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提出组织调整意见。建立问责备案通报制度,对被约谈的主要负责人,记录在案,追踪整改效果。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坚决落实“一案双查”,严格追究直接责任,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醴陵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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