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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检验政治品格“试金石”
日期:2015-07-17 09:27:1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阅读数: 分享按钮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7月15日上午,交通运输部召开会议,对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在2014年至今接受抽查的部机关和部属单位领导干部中,漏报、错报或填报不规范的比例不容乐观。其中,有18人因瞒报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对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者严肃处理,并对其所在部门、瞒报内容进行通报曝光,交通运输部这种“自曝家丑”、动真碰硬的做法,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这既是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申和强调,也为少数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的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将个人有关事项当作“个人隐私”,藏着掖着,既不交心,也不交底。他们中,有的违规办理因私护照甚至持有外国绿卡,有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向组织报告,还有的想办法将房产、股票转移到其他家庭成员名下,等到被查出来还推说与配偶、子女之间财务独立、互不知情,找出种种理由来搪塞组织。究其原因,不是不懂规矩,而是没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回事,或是心里有鬼,怕如实报告后暴露问题,根子还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强,缺乏党员应有的对党忠诚老实。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以上这些问题如不下大气力整治,就会像传染病一样蔓延开来,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发展和党的肌体健康带来严重伤害,不可等闲视之。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并出台开展抽查核实工作的配套制度,出发点就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

  法不严则无力,治不严则无获。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秉持实打实、不护短的态度,认真落实中央相关规定,并通过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将隐瞒个人事项、故意欺骗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找准查实、严肃处理。当然,惩是为了治。问责的板子打得越疼,就越能够形成震慑效应,让那些观风望势、希图侥幸者明白,越往后执纪越严,必须悬崖勒马、知错知止。

  对于党员来说,入了党的门,就是党的人,对党忠诚老实是应有的觉悟。能否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就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品格的一块“试金石”。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记取前车之鉴,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真正从对党忠诚老实的高度去理解和完成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和检验,做一名跟党交心交底的老实人。(记者 闫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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