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17-11-01 10:00:06 | 来源: | 阅读数: | 分享按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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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株洲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县市区委第三轮交叉巡察的通知》精神以及醴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茶陵县委第一、第三巡察组将对均楚镇党委、枫林镇党委开展为期2个月的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 巡察对象
均楚镇党委和枫林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 巡察内容
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个方面的问题。同时根据株洲市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突出扶贫领域,重点巡察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走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三、 巡察方式
巡察组主要采用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查阅资料、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开展巡察。
四、问题反映渠道
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巡察组不予受理。巡察期间,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设有专门举报联系方式,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受理举报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
茶陵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均楚镇党委
举报电话:0731-23511277
举报邮箱:clxc01@sohu.com
茶陵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枫林镇党委
举报电话:0731-23553933
举报邮箱:xwdslxc3@163.com
中共醴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